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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人怎么行驶不安抗辩权
2018年9月13日  天水合同专业律师

进行房屋的租赁活动时,出租方一般要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后出租人要按合同的要求交付房屋,承租人要按要求支付租金,那么租赁合同人怎么行驶不安抗辩权下面由大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租赁合同人如何行驶不安抗辩权

租赁合同签订后,如果出租人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承租人没有支付租金能力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丧失商业信誉;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九条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来源: 天水合同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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