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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有什么不同
2021年12月9日  天水合同专业律师

  宋,天水合同专业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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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请问律师,合同终止的分类有哪些呢

  律师:合同终止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1、债权合同终止与物权合同终止。根据合同本身的性质,将合同合同终止分为债权合同终止与物权合同终止。

  2、法定终止和约定终止。根据合同终止的产生方式,将合同合同终止分为法定终止和约定终止。

  3、任意终止和非任意终止。将法定终止进行细分,根据终止是否需要条件,分为任意终止和非任意终止。

  合同终止的情形由我国《合同法》予以明确规定,主要有七种情形,并提醒大家注意,合同终止后当事人还应该履行相应的通知、协助、保密义务。所谓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的法律名词。

  

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有什么不同

  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是两个并不完全等同的法律概念,合同解除是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合同审查时应掌握合同法第六章关于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相关规定。

  1、合同的终止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其法律后果只发生一个向后的效力,即合同不再履行。《合同法》第91条规定了合同终止的若干情况: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体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及,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91条最后一款的授权,许多合同文本都有专门条款约定合同终止的情况,但有些约定往往是对违约的重复,而违约的情形是可依据合同中关于违约的约定承担,这种的承担与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往往是不同的,因此,应结合关于违约的约定分析对合同终止的约定是否属于可以且必要的情形。

  2、合同的解除

  《合同法》的93条规定了当事人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这些条件的设置往往与一方违约相联系,这是在合同审查时需注意的问题。

  《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但应当注意这种解除权是一种单方任意解除权而非法定解除权,对该条的适用仍需当事人的约定。同时,这种解除需要提出解除的一方通知对方,且在通知到达对方时发生解除的效力。这也是在合同审查时需要注意的问题之一。特别是在一方迟延履行时,只有这种迟延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时,另一方才享有单方解除权,否则应给予违约方合理期限令其履行合同义务而不能解除合同。

  审查时还要注意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是否约定了行使解除权的期限。根据《合同法》第95条的规定,双方可以约定行使解除权的期限,没有约定的适用法律规定,法律也没有规定的,则在对方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必须行使,否则会导致该权利的丧失。合同法分则许多条款都有关于法定解除的特别规定,如赠与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委托合同、货运合同、保险合同等,这要求审查时掌握合同法分则对各类合同的具体规定。

  合同解除的效力较合同终止更为复杂。首先它产生一个向后的效力,即对将来发生的效力--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其次,对于合同解除的溯及力问题《合同法》并没有做一刀切的规定,而是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可以要求恢复原装;最后,野火四最为重要的一点,多数合同在违约条款中会约定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这种约定实际上是错误的,正确的表述是:解除权人有损失的,可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可以约定该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来源: 天水合同专业律师  Tags: 法律咨询,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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